夜里起了一座30年的坟骨头所剩无几,对土葬和火葬略有所感
30年的坟,骨头所剩无几,唯腿杆骨头和胳膊之类还有大拇指粗一些的程度。头盖骨几户已经成片。这才三十年。假若葬乘生气,这作用100年是做不到把,我想最多也就几年到30年以内把,我暂且这样模拟思考这个数字内的间隔时间。棺盖已经塌陷,灌木腐烂严重。衣服还没有烂掉。
让我想来想去。自然上来说,还是不火化的更好。更符合自然之道,要说污染,我想了几个方面,一是厚重的油漆,二是纺织物品。仅此而已。
要说占地面积,人均不到十个方算上走路。
百年后复归于泥土。
如果规定一个期限,那么百年也是很合适了。也就是说百年后甚至可以重新复垦。
可为什么要普及火葬,这种“快”,偏偏就是摧毁信仰,甚至孝道包括其它我还没有想到的方方面面的一种看起来似乎合理的一种方式。
“科学”是一种快速更迭,一代覆盖上一代的学科。
很严谨,只要哪怕一个细胞出现不合定律的事情,那么这个定律就会被打破。所以过度迷信“科学”,应该也是一种迷信行为。
是谁要求火葬的?他的出发点是什么?显然不可能是因为旱魃,僵尸之类的戏份。
自然里有生有死。便有腐烂。动物都可以腐烂,独独人自己却不可以。汲取了一生,就不应该还归自然吗?
不合逻辑和自然规律。 1.倘若需要100年以上。我假设,太爷太奶奶管180年。爷爷奶奶都不需要活180年。那么要180年何用? 2.爷爷奶奶再管180年,那要父母何用。假若人均100年。一代管下面三代。以20年为一代年纪间隔,
那太爷爷太奶奶,活了100年后逝去,再在土中180年。也就是说总共280年,中间产生了10代以上了吧。所以,这就太复杂了。。我觉得自然规律不应该这样。几十年,就应该不错了。一是知足了,二是不迷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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